“限塑令”的具体执行应是“以旧换新”循环利用
2008-06-03 21:36:23.0
从6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环保是个世界性的热词儿。北京奥运也是绿色奥运、环保奥运。似乎不提环保就是和这个世界脱轨,就是反智主义。当然,对于限制和禁止使用塑料袋,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但是,用“限塑令”甚至用收费塑料袋的方式来给环保“加冕”,这是一种简单粗暴、副作用极大的行政决策。恕我实在难以从命。显然,靠几毛钱的收费来彻底解决环保问题,是低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智慧。事实已经证明,这种担忧变成了现实。
塑料袋成本极低,对于超市等经营场所来说,成本几乎为零。使用又极方便。所以大家都称之为“方便袋”。其危害众所周知。令全世界头疼。各国各有不同的“限塑令”,效果各有千秋,带来的副作用自然也令顾客和商家头疼。中国的限塑令也几乎照搬国外。

“限塑令”具体应如何执行才能既环保又不失塑料袋原有的方便性及限塑后产生的副作用降到最低程度?不知我这个执行方案是否是接近完善的。大家看一下,觉得不错请广为传播,让决策者能够看到采纳。

我的“限塑令”方案是:虽然塑料袋成本可以忽略不计,但由国家工商等部门强制规定超市等提供塑料袋的商家,供应的塑料袋定价一元以上(视不同型号不同)。但顾客“以旧换新”则免费提供。具体即顾客可以用废弃、或旧的塑料袋与超市等商家兑换新塑料袋。一件兑一件或几件兑一件都可(只要有废旧的就给你新的),不拘型号大小,也可以是其它塑料垃圾。经营者将回收的废旧塑料袋集中存放,积累一定量后交由环卫部门或塑料袋循环生产部门进行处理或循环加工利用。政令颁布后,电视等传媒配合宣传“以旧换新”、“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法。鼓励大家捡废弃塑料袋兑换新塑料袋。工商等执法部门配合监督商家执行。此政令一出,我想,大家都会珍惜“使用方便”的塑料袋,不会轻易丢弃。去超市购物,临时忘记自带塑料袋,也可就近捡拾废弃的塑料袋等白色垃圾以兑换。由此可能还会催生一批职业捡拾白色垃圾赢利的大军。在市场的决定下,他们自会把城乡山野河泽遍布的白色垃圾清理出来。无形中充当环卫工作者的角色。在超市等经营场所附近所做中间生意。以1角钱10个或多少钱一斤的价格卖给顾客(相信很多环卫工人也会业务客串经营一把),顾客即可用此去兑换新塑料袋购物而免去不必要的天价塑料袋开销。相信不出几年,中国大地上遍布的“白色污染”就没有了,塑料袋从此进入循环使用的环保轨道。人们仍然可以使用方便的塑料袋,“限塑令”的副作用也降到最低。一举三得。
觉得此方法不错使广为传播。让决策者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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